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办发〔2023〕4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4日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
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0号)要求以及国家促进汽车、电子产品、家居等消费的系列措施,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一)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天府行”“五进”等促销活动,加快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大机关公务、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探索重点行业大宗货物运输新能源货车应用场景。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充电桩单独装表入户。
(二)拓展新车消费空间。推动老旧汽车更新消费,支持各地对购买新车、二手车置换新车和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给予补贴,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适当高于传统燃油汽车。强化成都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优化通关流程,扩大汽车平行进口增量。鼓励汽车企业开发经济适用车型,增加高性价比车型供给。扩大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试点,开展“阳光维修、放心消费”行动。
(三)繁荣二手车市场。促进二手车自由流通和企业跨区域经营,落实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措施,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提高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透明度。制定促进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简化二手车出口流程,支持二手车海外仓建设,鼓励依托成都国际班列开展二手车出口运输。
(四)推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编制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重点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居住区、办公区和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新建居住社区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鼓励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和供电质量,确保农村地区电动汽车安全平稳充电。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加大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的车位配建密度,加快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立体停车场、智慧车场建设和装备配置。
二、强化住房家居家电消费
(五)加大住房供给保障。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十四五”期间筹集30万套(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加快调整完善市场过热时的行政管控措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新市民、引进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落实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贷款利率。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持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制度试点,有序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业务。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成都等城市城中村改造。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六)促进家装家居消费。统筹线上线下消费渠道,支持行业协会、生产销售企业举办家电节、购物节、网购节等活动,营造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氛围。支持家居企业围绕“家场景”,在步行街、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鼓励开展新店首秀、新品首发等活动,提升消费体验。支持各地对城乡居民新购买家具、家装、家纺等产品给予补贴,对新购买或“以旧换新”的电视、冰箱冰柜、洗衣机、空调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给予补贴。
(七)释放家电消费潜力。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拓展互联网智能家电全场景应用,推广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等新模式和适老化家电、生活服务类机器人等产品。持续推动家电下乡,支持家电生产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需求的热水器、燃气灶等绿色智能产品,引导家电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及电商平台下沉渠道,在县乡两级设立直营店、体验店、服务网点、前置仓等。
(八)完善家电售后服务。培育一批售后服务领跑企业,引导家电生产、流通企业加强售后服务规范化管理、连锁化发展、品牌化运作。鼓励家电销售企业通过自营自建、加盟合作等方式构建售后服务体系,提升维修服务水平。推动售后维修服务进商场、进平台,鼓励售后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通废旧家电回收渠道,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社区+回收”模式,引导各地合理布局废旧家电回收点、中转站、集散中心,推进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
三、扩大餐饮文旅消费
(九)做强川派餐饮消费品牌。打响“味美四川”品牌,探索建立全球川菜餐厅分类认证评价体系,加强名菜、名厨、名店“天府三名”品牌推广。支持举办“味美四川”川派餐饮汇、世界川菜大会、成都国际美食节、川渝大学生美食文化季等餐饮促消费活动。深化川派餐饮创新发展先行区提质升级,加快打造“味美四川”餐饮消费新场景。支持餐饮企业依托“川行天下”活动“走出去”,通过投资、控股、技术与品牌合作等方式,在省外境外开设餐饮门店和管理公司。
(十)活跃文化旅游消费市场。实施金融支持文旅消费行动计划,支持各地发放文旅消费券,鼓励发放“拍在四川”视川券。支持不同区域景区合作推行联票模式,鼓励景区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持续开展文旅消费促进活动,采取门票优惠、开行文旅专列和主题航班等措施,大力“引客入川”。落实四川省发展入境旅游激励办法,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深化四川公安电子证照在我省旅游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创新文化旅游融合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康养游、红色游、冰雪游、文博游、研学游等,加快创建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第三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到2025年打造30个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5个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新培育天府旅游名镇20个、名村60个,推动更多乡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创新实施“天府度假乡村”培育计划。
四、促进文娱体育会展消费
(十一)丰富文娱消费。出台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扶持激励文艺精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优秀图书、剧目、影视作品等。办好金熊猫奖、世界科幻大会、中国曲艺节、四川省老年文化艺术节、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成都)网络视听大会、四川电视节、川剧汇演等品牌活动。深入开展春节文化惠民服务等活动,发放图书电影消费券,上线“文化惠民数字大礼包”,支持优秀剧目开展巡演展演。用好省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大力促进数字文化消费,加快培育网上演播、线上演艺、云上阅读、数字文博等文化消费新场景。
(十二)发展壮大体育消费。支持各地发放体育消费券。创建一批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拓展赛事经济,“一场一馆一策”推动大运会场馆惠民开放,办好省级“三大球”城市联赛、四川省全民健身运动会、四川省和美乡村篮球大赛等品牌赛事活动。积极发展体育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的体育技能培训课程。加快发展以运动项目为主要内容的电竞产业,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产业。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支持各地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中的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
(十三)提高会展消费水平。探索“传统展会+电商新业态”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围绕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打造高能级展会,持续提升西博会、科博会、农博会、旅博会、糖酒会、茶博会、智博会、药交会等办展水平。承接举办国际性展会活动,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培育地方特色会展品牌。支持发展数字会展和绿色会展,提升国际参展商和专业观众的比例。
五、推进健康服务消费
(十四)扩大医疗保健消费。加快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天府医院(四川省儿童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德阳医院、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等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中西医并重,共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等医疗联合体,加快发展中医药治未病。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发展康复护理医疗服务,增加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院等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和康复医疗机构数量。大力发展“美丽经济”,推进医疗美容产业健康发展。
(十五)优化养老托育消费。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提升“药养”“食养”等特色养生养老服务,拓展阳光康养、森林康养等旅居养老服务,建设以成都为中心的国际老龄消费中心,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型养老服务产业集团。做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有偿医疗服务。到2025年支持300个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医养服务中心,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康护养服务。推进智能化适老产品开发,打造老年用品产品研发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老年用品市场和体验场所。支持各类机构举办老年大学、参与老年教育。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开展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创建,引导市场主体开发更多安全健康的国产婴幼儿用品。
六、深挖农村消费
(十六)推进县域商业物流体系建设。健全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支持新建和改造农产品交易市场,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深化“交商邮供”融合发展,推广统仓共配,加快建设村级“金通·交邮驿站”,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依托农村客运车辆开发创新农村寄递服务产品。推动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在有条件的乡村布设智能快递柜,增加农村零售网点密度。
(十七)推动特色农产品消费。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精品农业,扩大绿色、生态、有机鲜活农产品消费,培育“天府粮仓”四川农业省级公用品牌,支持开办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门店。持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订单农业,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平台、媒体等开展公益助农直播活动,拓宽特色农产品上行通道。建设消费帮扶集中展销平台,成立消费帮扶联盟,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会、消费品进万家系列活动,开设专馆专区专柜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品顺畅销售。
七、拓展新型消费
(十八)壮大数字消费。推进数字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和千兆光网应用场景。加快传统消费数字化转型,支持在川平台企业推动网上消费提质扩容,建设电商新业态基地等数字生活场景,举办“川货电商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消费,打造无接触式智慧超市、智慧药房、智慧餐厅、智慧菜场、智慧街区,满足“宅经济”“云生活”等新消费需求。
(十九)推广绿色消费。加大绿色低碳产品生产和推广,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积极发展循环消费,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引导有条件的市(州)采取补贴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绿色积分奖励等手段,推动消费者养成绿色低碳消费习惯。
八、优化消费环境
(二十)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改造提升县城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城市大型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乡镇大集”打造。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经营、供应链整合等方式,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推动城乡冷链网络双向融合,加强产销地冷链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支持各地保障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允许在具备条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建设用地上搭建临时简易建筑,拓展消费新场景。
(二十一)加大金融支持消费力度。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汽车、家居家电等大宗消费和新型消费、服务消费金融支持,提升保险保障服务,合理增加消费信贷,促进消费信贷利率和保险费率合理下降,加大消费类综合金融服务减费让利力度。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发展普惠金融,提高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贷款可得性。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设立特色网点、推出专属信贷产品。
(二十二)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开展消费环境监测评价,扩充放心舒心消费标准体系,到2024年底前建设不少于10000个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各市(州)推进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支持放心舒心消费示范乡村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快消费信用体系建设,扩大线下无理由退货、消费环节首问制度、经营者赔偿先付制度覆盖面,提升在线消费纠纷和解单位的数量和质量,到2024年底前发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00家、赔偿先付单位1000家、在线消费纠纷和解单位2000家。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部门间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协同联动和跟踪督促,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持续完善促消费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促消费长效机制。各市(州)要压紧压实责任,因地制宜采取有效举措、探索有效做法,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恢复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