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 保障春耕有序进行

日期: 2020-04-03 浏览量:665 来源: 农民日报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公安部日前推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食药环节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措施,提出将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危害食品安全等领域犯罪。

春耕生产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制售假劣农资产生坑农害农问题,危害十分严重。“此次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假劣农资犯罪工作,明确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突出种子、农药、化肥3类春耕急需必备物资,严厉打击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4类突出犯罪行为。”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吕武钦表示,公安机关将深入排查线索、加强案件督办、强化协作联动,坚持快侦快办,增强打击实效,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保障春耕生产有序进行。

长期以来,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和进入复工复产阶段,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形势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吕武钦介绍,为此,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摸排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可能出现的利用食品供需缺口从事制售病死肉、过期食品等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复学餐桌安全。

据了解,公安机关推出了涉企案件快速侦办、涉企积案清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开展法律服务等措施,“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公安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努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吕武钦说。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