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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希望提高剑阁县内对流浪狗和家养犬的管理力度 写信时间 2021-08-09
信件内容 近段时间,剑阁县开展了针对流浪狗的捕杀工作,但是成效较低,剑阁县沙溪坝社区的流浪狗依旧很多,尤其是龙江小学附近,还存在大量的流浪狗以及附近居民散养的狗,这些狗大部分都没有按照规定定期接种疫苗,没有进行登记和栓养,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存在着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管理和整治。
回复内容 杨怀昊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犬只免疫的责任主体是犬主,由诊疗机构实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检疫和防疫工作。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规定,建议直接向社区办事处和当地城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由他们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依法管理。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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