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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如何查找本地政府为农业生产提供的各项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 写信时间 2021-06-15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领导!您好,近期我在帮家中的父母查找有关政府为农业生产提供的各项补贴政策,但在贵单位网站右上角的搜索栏中进行搜索时始终显示错误。所以想请问关于“粮食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秸秆处理”等政策的具体内容可以从哪些渠道获得。谢谢!
回复内容 刘奇文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相关补贴实施方案一般由县区制定、市审核备案,县区之前存在细节上的差别,且涉及内容很多无法逐一说明,您想要了解的涉农政策具体情况都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以来,我市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调整完成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知道意见》(财农【2015】31号)和《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0号),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021年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6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均制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详见各县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方式是通过村申报,乡镇、县区审核,并经过乡、村两级公示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 (二)种粮大户补贴。 该项目资金对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补助。由各市(州)、扩权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采取重大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现金直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种粮大户发展。其中,采取现金直补方式的,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 (三)“秸秆处理”相关政策。相关项目实施范围每年都在变化,实际情况请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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