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关于国际铁路港塔基占地补偿款分配的问题 写信时间 2023-06-08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关于我户土地被占用后土地赔偿款(安置补助费和)应该如何分配,据我组组长表示经组委会讨论决定:土地赔偿款全部收入集体开支,青苗附作物分配给私人,也不对我户进行重新分配同等土地或价值土地。但是通过组长发的会议通知显示”组委会一致认为土地属集体所有,地里的青苗、附着物属私人所有“,会议记录中也为提及土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并且参会人员只有组委会五人,并未征得全组组民意见或被征用土地的组民意见,并且2023年5月29日的会议记录是在我的要求下于2023年6月8日进行公布全组。请问领导上述做法是否合规合法,是否有侵犯老百姓利益,谢谢!
回复内容

韩海: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未具体参与此项事情,建议您到当地人民政府咨询协商。河西街道联系电话:0839-3450560。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1日

主办单位: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邮政编码:628017 电话:0839-3263076
蜀ICP备202102390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45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90号